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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精华十篇)

时间:2025-04-15 作者: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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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区劳动局予以处理。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了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1个月内缴清(期限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合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村委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镇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村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合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村委做好沟通街接。各村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至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各村理拖欠农民工工作负责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文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淮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板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村委会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并报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所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村委的考核范围。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理清责任。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日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后期处置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6责任追究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县对外经济合作安全,建立健全我县对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保卫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处置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责任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处置。

(3)坚持依法办事,保守秘密的原则。对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依法决策和处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参照事发国或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应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谁签约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对外劳务纠纷或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外派企业全权处置,进行直接处理。劳务人员所在地应予以积极协助。

3、法规依据

《商务部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3]249号)《商务局外交部关于加强我驻外使(领)馆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商合发[2005]28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05]726号)、《国家涉外突发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9号)、《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第15号令)。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的`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组成。

1、领导机构与职责

邵阳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在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邵阳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邵阳县对外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本县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有关问题和处置工作;督促县各级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完成上级机关交办事项;负责向上级机关通报处理结果。

2、综合协调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本县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境外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提出解决矛盾、化解问题的初步方案,保证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应急处置程序

1、预案启动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时,召开县对外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2)经县政府批准,由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3)县对劳派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情报信息组、行动处置组、新闻宣传组、国际合作组、政策法规组、善后处置组等,各工作组由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承担相应的职责。

(4)有关部门及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2、应急处置措施

(1)本预案启动后,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与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直接相关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络畅通。

(2)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安排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四、后期处置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终止后,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损失评估、奖惩等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处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五、附则

1、表彰和奖励

在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

执行本预案时,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六、应急保障

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协调商务、公安、工商、外事办、旅游、财政、广电、民政、司法、保险等部门,做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4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网站安全,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紧急突发事件首先保持镇定,分清事件性质,立即做出反应,采取相应应急预案。当在网站上发现学校信息泄密情况,擅自公布违法信息或有非法组织违法言论一律作为网上突发事件处理。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上报学区。

(2)向学校领导报告。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局计算管理科报告。

2.处置措施:请网站服务提供商立刻查封违法者的IP地址,并在内容管理员帐户中清查是否有信息泄露和更改,按照要求及时更改。

3.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网络突发事件处理原则是:请服务商先查封违法者的`IP地址,后报警,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

校领导责任人联系电话:

派出所:XX

学校值班室电话: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劳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或减少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处置劳务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里,建立健全我项目部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丽来花园二期项目,组织和开展劳务过程中,在项目发生的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

(1)劳务纠纷。包括发生涉及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因劳务合同、劳动纪律、工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引发的纠纷。

(2)因劳务纠纷问题引发的治安事件。包括上访请愿,围攻冲击重要目,非法集会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依据事实,依法办事,快速予以解决劳务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立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

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项目劳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和政府部门汇报劳务突发事件有关协调和处置工作。

3.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

3.1等级划分

根据劳务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事态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重大、较大和一般。

3.2启动条件

3.2.1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国家职能部门协助能有效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重大事件。

3.2.2较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较大损害,需要市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劳务引发的群体伤亡、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较大事件。

3.2.3一般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对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一定损害,项目能协助有效控制和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劳务纠纷、上访等一般性事件。3.3处置程序

3.3.1启动

(1)发生劳务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召集有关会议,根据劳务突发事件发展事态,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不同等级,实行分级处置。

(2)启动本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事态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启动建议,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相应机制。

3.3.2处置程序

(1)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在启动应急预案后,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建议,按照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相互协调配合。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拿出解决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期间须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劳务事件的单位应作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进一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性质、规模(人员姓名、状况)、劳务公司、事态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抚、解释和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部恶化,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有关措施和解决方案及时抄报上级部门。

3.4终止

劳务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决定终止本预案,并向相关单位下达通知。

3.5后期处置

3.5.1上报总结。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处置工作经验和教训,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4.工作要求

4.1预警机制。定期召开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坚持预防为主,预警与处置并重。

4.2值班制度。劳务应急工组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劳务突发事件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信息畅通、到位及时、处置有力。

各分包单位建立相应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人员和保障措施到位。

4.3信息畅通。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信息要准确畅通,健全内部预案机制,提高防范能力。平时掌握情况,及早发现苗头,做好化解矛盾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患于未然,把突法事件解决在萌芽阶段。

5、附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正常安全管理,避免劳务纠纷发生,完善施工现场的劳务管理;我公司项目部安保部结合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特制定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1.资质:所有进场施工的劳务队必需提供所属劳务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安全教育: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需在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3.办理出入证:按照总包要求办理出入证,认真审查办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不合者一律不予办理出入证。

4.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载明建筑劳务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等内容,并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保险待遇;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8)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各持一份,另一份保留在我司项目部安保部备查。

5.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的设置: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进行管理及劳务纠纷的解决;并配合总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资料的上报。

6.工资表、考勤表、人员花名册(后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的管理:

由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在每月月底之前把以上资料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公司项目安保部进行备案。

7.对于劳务分包企业工资发放的检查:

我司项目部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的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每月至少给工人发放一次工资且不能少于北京市的最低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应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手中,禁止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由其代发;尤其一些重点时期如农忙期间、学生暑假开学期间、春节期间、国家一些重要节日如五·一、十·一期间。

劳务纠纷的处理: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务纠纷原则上由劳务分包企业自行解决,避免出现群体的事件、恶性的事件。如果由我公司项目安保部处理,则需劳务分包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密切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6

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于贤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瑶(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许雅华(程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英(湖岭社区书记、主任)

林莉(马厂社区书记、主任)

林靖(师大社区书记、主任)

林玉梅(万里社区书记、主任)

陆燕玲(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林萍(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黄颖(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陈庆华(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四、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工作组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运行机制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 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7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安质

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工程技术部门职责: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计财部门职责: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质部门职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物资部门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

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准池铁路公司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处置办法: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了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在所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结束后日内将书面报告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五)工作要求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8

一、释义

本方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风雪等;

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

3、突发重病;

4、学习、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

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

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处置原则

1、救助:生命第一。同时力求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责任制。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的第一个教职工,必须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沲,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或发展,同时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面。

三、工作环节

1、团结互助,齐心应对。遇自然灾害或外来人肇事,在场人员应在符法律的前提下见义勇为,齐心应对;同时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减轻害程度。遇师生中的突发困难,人人都应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

2、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有:关方面(如班主任、学校保卫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负责者,也是接受报告的主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告,上述人员,可以就近、从快报告在校教师、宿舍管理人员或传达室门卫。

3、妥善处置。同学中因自己处理得当而无需学校继续采取措施的,应在事后向班主任报告。

4、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书面材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除各种隐患。

四、其它

学校对见义勇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师生给予表彰,对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责任人况其产生的后果,给予批评、处罚,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及时处理清欠纠纷,避免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全街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我街清欠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化解、稳妥处置”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方法,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事件不升级、矛盾不激化、事态不扩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很好的落实,特成立应急领导组,领导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以下工作组:

1、办公室:

2、处理小组:

3、应急小组:

4、资金小组:

职责分工

1、领导组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全面工作,对处理应急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2、各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清欠工作会议通知、车辆、误餐等后勤保障工作。传达领导组的批复意见,及时通知处理小组解决问题,并给领导组汇报处理结果。

处理小组职责:负责来访接待、登记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查处无用工资格的组织、个人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的备案处理,处理劳资纠纷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

应急小组职责:负责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寻衅滋事等影响社会治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依法查处用工欺诈等违法行为。

资金小组职责:负责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而引起农民工上访和筹措应急救援资金,按照领导组的批示,及时解决应急救援资金。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预案启动:

1、施工现场发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滞留人员时;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时;

3、因拖欠工程款(工资)或发生工程款(工资)纠纷,可能发生过激行为时。

五、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程序

1、办公室接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的上访事件后启动本预案,履行办公室职责。

2、责任部门接到办公室批转的领导批示后,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责任部门将处理情况如实反馈到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后,向领导组汇报。

4、领导组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给相关单位和当事人作出处理结果。

六、几点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并把具体安排部署情况报开发区应急领导组办公室。

2、春节期间,应急机构相关人员的手机要全天24小时开机,以便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联系。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确保我区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区社会的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湖南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等多项工作,注意区分正常讨薪和以讨薪为名追索其他债权这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范围、职责,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坚持“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直至平息事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提高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效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及时处置等工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的大队办公室,由吴代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中华同志兼任副主任,贺凤华、黄潇丹、神丽华、陈巧生、张文勇、徐佳龙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置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4、决定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5、指导全区开展处置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工作;

6、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处置拖欠工资问题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注意收集群众反映的有关工资拖欠克扣的问题,并给予政策解释,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2、制定对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充分发挥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作用,认真开展劳动纠纷、矛盾排查工作,为群众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必要的法律帮助,消除不稳定隐患。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有关信息后在30分钟内由主要领导带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在到达现场2小时内上报区委、区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要时可以由区委、区政府启动预案进行处置。

(二)信息报告

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不得缓报、隐瞒。

准确: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谎报。

续报:初期因时限要求,报告内容可以相应简化,但在后续报告中必须事实准确、责任明确。

2、报告形式

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报告、短信报告、传真报告、明电报告等形式。

3、报告内容

①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②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③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④群体性的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后果。

⑤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件情况和信息。

(三)部门联动

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办要在接报后立即(最迟不超过1小时)向区政法委、公安部门、涉及事件的主管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事件情况。

(四)处置措施

1、稳定情绪,控制事态

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好事件参与者的基本食宿,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说服教育,控制事态的发展。

2、研究措施,提出意见

通过与农民工代表对话,充分掌握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原因,与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具体处置

①处置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配合事宜

A、公安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请求公安部门负责维持事发现场及周边的秩序,组织群众进行撤离,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B、其他政府职能部门

请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置,向有关部门介绍案情,依职能提出请求配合的事项,并可协助完成配合工作。对于需要移交的工作,负责把已经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予以移交。

C、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严重后果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及时要求予以纠正;对因处理不当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工作秩序。

D、信访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协助信访部门通报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帮助完成群体性的事件的登记、处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E、工会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请求工会组织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程序解决纠纷,为工会组织参与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工作提供便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②按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

A、因企业没有执行相关政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企业领导和农民工解释原因,如属企业有条件执行而没有执行,要及时向农民工说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有关劳动保障政策规定;如属企业暂时没有条件执行,要向农民工说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措施。

B、因农民工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误解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采取向农民工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工认真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引导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C、因对有关政策有意见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向农民工说明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说明工作,如确属政策原因,在稳定农民工情绪,努力平息事件的前提下,及时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

D、因双方对账或者结算存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和测算依据,并及时针对问题进行调解。对事实清楚的部分可以先行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可以指导、帮助农民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和先予执行申请,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五、善后处置

(一)恢复程序

群体性的事件结束后,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程序,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和完善企业劳动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的事件再度发生。对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劳动保障日常监管。

(二)处置报告

群体性的事件结束后,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向区政府及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群体性的事件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以及社会、政治影响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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